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市卓越中小学校(园)长培养工程、市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17-03-06
来源:评估中心
作者:教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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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教育局、市属各中小学(含中职学校):
根据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<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方案>的通知》(穗教师资〔2012〕45号)和《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“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”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教师资〔2012〕30号)要求,我市卓越中小学校(园)长培养工程、市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部分培训班今年将开展集中培训、考察跟岗、挂职锻炼和结业答辩等工作。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安排
各培训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。
二、培训费用
各培训班的培训(研修)费由市财政专项支付,学员差旅费严格遵照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<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穗财编?2015?187号)要求执行。
三、培训要求
(一)各区教育局、各相关学校要做好参训学员的工作安排,督促学员按培训机构要求按时、足时参加培训。
(二)培训机构要做好考勤登记,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,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,由个人提出申请、所在单位和区教育局加具意见、报我中心审批备案。凡未请假或缺勤超过请假时长的,均按旷课处理,缺勤(含请假时间)累计达该项目总学时七分之一以上者,将取消参训资格。
附件:市卓越中小学校(园)长培养工程、市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2017年上半年培训安排
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
2017年2月23日
(联系人:熊小艳,电话:83489216)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抄送:广州市教育局。